继8月18日汉源县福升坪电站未下泄生态流量案结案以来,8月22日,汉源县水务局查处的第3起电站未下泄生态流量案——太平电站案结案。
7月20日,汉源县水务局环境执法检查小组在全县水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汉源县太平电站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通过现场勘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等程序确认违法事实后,于7月23日立案。经调查取证确定违法事实后,于8月11日交案审委讨论,对其作出25000元(贰万伍仟元)的行政罚款决定。8月22日,该电站履行了罚款,该案结案。
通过前期广泛宣传、加大力度巡查执法、加强水资源管理等举措,全县电站业主深刻认识到不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对环境的危害,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全县小水电站均按要求改造了取水口,克服交通与网络不通的困难,正在安装下泄流量实时监控设施,在机房和取水口设立了电站取水下泄生态流量公示牌,整改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