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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03 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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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雅安市财政局

雅财函〔2017〕68号

雅安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纪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灾后重建之后对进度款拨款资料签字程序简化的建议》(第221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很多灾后重建拨款时间长,在拨款资料上逐一签字是造成拨款时间漫长是一个重要因素。建议:签字程序设置总共不超过三级,并且每一级签字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以确保以后我市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你的建议,责成局重建资金管理办公室对全市重建资金拨款审核程序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按照提案要求提出优化程序,加快资金拨付的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市本级: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拨款程序,市财政局研究明确了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优化调整,保障了重建项目的顺利推进。具体是: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重建项目实施情况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财政部门,并需提供资金申请函、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等相关资料、项目各类合同、项目进度清单。涉及征地费用的,财政部门依据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及国土部门下达的用地计划等相关手续,按标准核定征地资金并将款项划拨给用地单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市财政局要求责任科室主动对接项目实施单位,指导完善资金申请资料,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手续齐全的拨款申请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

雨城区:以雨财(2014)10号文,规定雨城区灾后重建资金拨付流程为“项目业主单位按照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流程和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凭合同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各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重建项目工作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项目责任主体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区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区财政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向单位拨付资金。”截至目前,该区未出现因财政资金不落实影响重建项目开工建设的问题,也没有出现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为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区财政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在收到拨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

名山区:为解决相关领导出差、外出、开会、生病等影响拨款审核签字,名山区政府设立了领导间互为A/B岗制度,确保拨款签字随到随签,事后互相通报。

此外,《名山区“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名财投〔2014〕15号)已发各相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在该“办法”中名山区财政局承诺资料送达财政局后24小时内拨款(节假日除外)。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项目施工进度。

天全县:天全县资金拨付程序为:项目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付款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附合同、完税凭证、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报告或工程量认可函等材料------填报《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申请表》------主管部门初审签字盖章------分管县长批准------财政局核实并提出意见------重建委签署意见------拨付资金。

从2013年重建工作启动至今,该县没有因为不及时审核签字造成工地停工损失的情况发生。工作推进过程中,多次发通知督促单位加快资金申报,做到应付尽付,坚决杜绝因资金审核拨付影响工程推进。

目前,重建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绝大多数项目已竣工,款项已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待完成审计后支付尾款。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和批复,具备竣工财务决算办理条件的项目正在加快推进收官工作。该县将继续严格执行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审核拨付,做到应付尽付,确保不因审核问题影响项目顺利完工。

芦山县:为加快灾后重建拨付进度,芦山县通过优化拨款程序,简化灾后重建拨款步骤,进一步缩短了灾后重建拨款时间。

目前该县重建项目拨付程序为:项目业主将拨款资料送重建办资金组审核;重建办资金组审核后送常务副县长签字;常务副县长签字后送财政拨付。

目前芦山县拨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为不影响工程款拨付,在常务副县长开会或学习情况,由常务副县长授权先行拨付,后完善签批手续。

宝兴县:“4.20”灾后重建开展以来,宝兴县为加快重建资金拨付,设置的拨付进度款的签字程序共三级,分为项目业主方申报审核签字、县财政审核拨付签字和县级领导审批签字。

按照县上领导要求,宝兴县灾后重建坚持“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原则,每一级签字时间均控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有特殊情况时,可先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先办理后补签,以确保全县灾后重建资金及时拨付,保障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荥经县:荥经县灾后重建资金拨款原流程为:项目业主单位按合同提出付款申请,经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章,县重建办项目协调工程管理组(县发改经商局)和资金管理组(县财政局)审核签章,报县重建办综合秘书组受理后,报灾后重建项目业主单位县政府分管领导、灾后重建项目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长批准,将重建资金支付到相关单位和企业。

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审核流程,荥经县经研究进一步简化了资金拨付审批流程。项目业主单位在第一次申请拨付工程款或前期费用时,按照合同总价一次性向重建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只进行一次总审批。在以后拨款过程中,只需要业主单位审核签章,县重建办项目协调工程管理组(县发改经商局)审核签章,资金管理组(县财政局)审核签章后即可拨付资金,该过程在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若工程部分在审计后结算金额大于第一次申请的合同价时,再向重建委补充申请审增部分金额。

汉源县:为确保项目工程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的管理安全及施工方能及时拿到相应的工程进度款,汉源县优化设置的拨付进度款的签字程序为:根据合同约定,由五方责任主体的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在工程进度审核表中签字后拨付。该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财政已于2013年全额下达给项目业主单位。能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审核拨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4.20”灾后重建总规项目已办理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批复,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成。

石棉县:该县工程项目进度款拨款签字程序为:甲方代表签、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建设单位分管副局长签、局长签、分管副县长签、常务副县长签。为加快资金拨付审核,该县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每一级签字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石棉县为灾后重建一般灾区,总规项目10个,规划总投资14108万元,截至目前总规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拨付完毕。

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按照“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总体要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资金拨付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做到按工程进度应拨尽拨即拨。对资料不全、变更不实、手续不齐备的项目进行重点盯防,加以解决,为资金支付创造有利条件。保障重建项目的顺利推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复函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7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投资科 刘 永 联系电话:262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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