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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村务公开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6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

为切实抓好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雅民发〔2017〕62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市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村务公开专项整治督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雅安市民政局

2017年7月6日

雅安市民政局

村务公开专项整治督查方案

为切实抓好《关于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雅民发〔2017〕62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市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专项整治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督促检查,确保《关于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落实、落地,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二、督查形式及内容

(一)书面督促检查。在7月25日前,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书面上报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是否统一公布了公开项目、制作了相应格式样本、《公开方案》范本,是否组织乡镇、街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7月30日前,市局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二)实地交叉检查。在8月底前,市局从各县(区)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处,深入各县(区)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通知另行发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书面督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县(区)是否组织了必要的督促检查;县(区)对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哪些工作措施;村(居)委会是否制定了相应公开事项的公开方案,村(居)务是否及时公开并保留足够的公开时间,公开内容是否清楚明白,“看不清”、“看不懂”等问题是否解决,公开形式是否增加、群众是否知晓。8月10日前,市局将根据各组检查汇总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三)部门联合检查。在9月底前,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成多个工作组,对县(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具体检查通知另行发文)。一个县(区)至少抽查2个乡镇、4个村。检查重点是前两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情况,群众满意度提升情况。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村务公开未按规定进行、群众满意度低的,将进行书面通报,问题严重的,将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根据市民政局、监察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整治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雅民发〔2017〕62号),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书面上报工作情况。对自己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市上检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帐,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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