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对辖区内43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总额控制和指标控制,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严格按方案拒付总控超支金额621万元,其中,12家医疗机构超城镇职工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基金拒付254万元;27家医疗机构超城镇居民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基金拒付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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