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至11日,我市2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药品零售企业接受了省局组织开展的飞行检查。
按照“双随机”原则,省局随机抽取了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员组成了飞行检查组。检查组不预先通知企业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直奔药品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历时8天,我市2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药品零售企业,接受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工作未按规定开展、计算机操作权限未按规定进行审核、销售部分处方药未收集处方、温湿度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形成了检查报告,在报告省局的同时,移交市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我局将结合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