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市环办〔2017〕79号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2017年度汛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7月1日至9月30日
二、值班安排
详见值班安排表(附件1)。
三、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抽查带班期间值班员在职在岗情况;
2.出现灾情、险情时,负责调度安排应急处置队伍;
3.督促值班员每天按时上报值班情况。
(二)值班员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2.负责值班时间段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工作;
3.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报告;
4.抓好值班交接班,并将当班信息、资料、文件等移交给下一值班员。
5.每天向省环保厅报送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值班纪律
值班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值班员出差或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事先应自行衔接好顶班人员,并报告值班带班领导批准,不得出现脱岗情况。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值班地点
市环保局2楼汛期值班室
五、值班电话
本局值班电话:2239834
市政府应急办电话:2223262
省环保厅值班电话:02880589136(工作日)
02880589100(非工作日)
特此通知
附件:1.雅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1日
抄送: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区)环保局,飞地园区(经开区)环安局。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