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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计函〔2017〕35号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7-07-07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竹世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芦山县生态康养产业发展给予支持的建议》(第5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我委在学习青岛市、德阳市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雅安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涵盖了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置审批、土地支持、税费优惠减免、人才保证和财政引导等多方面。在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市医养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审议,下一步将报请市政府审定后下发。

二、关于引进康养产业项目

按照国家、省卫计和民政部门关于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的要求,我委联合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申报创建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区、单位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申报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单位工作,打造一批示范工程。但在示范县区的申报中,全市仅汉源县、雨城区、石棉县进行了申报,而芦山县未申报,因此无法将芦山县纳入我市首批医养重点试点县。可在第二批中予以考虑。

此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的要求,结合省《全省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我委对原《雅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进行了修订,将设置康复养老医院和老年病医院纳入全市区域卫生统一规划。在大兴新城区,以在建的雅安市医疗服务中心等项目为依托,打造川西区域康养中心。规划在荥经、汉源、石棉、天全、芦山和宝兴县引进社会资本,各建设1所民营康复养老医院或老年病医院。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府发〔2017〕2号)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发展,逐步改善医疗养老基本服务水平。

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委将在工作推进中统筹考虑。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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