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新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新安巷46号2栋2单元7层22号房屋的房产证(证号: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098946号),土地证(证号:雅市国用(2014)第434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嘉新
2017年7月4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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