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的长效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雅安市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及省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
一是转发通知:迅速转发省统计局通知及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市局和各县(区)执法人员学习《暂行办法》,准确把握“公示谁、谁公示、公示什么、怎么公示”等有关内容。
三是开展宣传:统一印制《暂行办法》法律事务告知书发送至“四上企业”;利用年报会议、培训会议进行宣讲;制定宣传标语口号,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四是建立专栏:日前在市局和各县市区统计门户网(外网)上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
五是进行公示:对于查处的企业将在雅安市统计局门户网(外网)进行公示。
六是加强沟通:主动加强与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把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纳入银行、工商等信用体系,做到互通互享。
七是强化管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的公示、更新、更换与维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