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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艾雅珍)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6-30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继承人艾雅珍于2017年6月21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开强位于市新民街7号附33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艾雅珍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23日

附件: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雅房权证市字第0011674号 雅国用(94)字第532号

李开强

艾雅珍

房屋

市新民街7号附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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