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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商局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助力市场主体融资发展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6-27 17: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7年上半年,雅安市工商局按照新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行政,科学指导,把动产抵押登记作为服务地方经济、促进企业发展的切入点,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创新发展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1-6月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8件,其中:内资企业67件,个体工商户6件,农业生产经营者5件。抵押登记金额44071.70万元,融资金额42856.70万元。从上半年基本情况来看,动产抵押登记在促进企业融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动产抵押登记是工商部门对有关当事人的动产抵押信息进行记录并公示的一项行政服务性工作,自2016年9月1日新修订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施行以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将动产抵押登记作为服务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动产抵押登记提升融资能力,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下一步,市工商局将加大对县(区)工商质监部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新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宣传力度,及时解答各县(区)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全市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为企业融资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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