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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委员提案总第182号的回复

来源:市委农工委 发布时间:2017-06-27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钱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雅安市农民专业合作培训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进行培训的建议提案》(总第182号)已收悉,建议意见非常好。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进行办理,现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基本情况

雅安市通过四大举措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一是从市本级新农村建设和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要求,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二是支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三是支持做大做优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五雅”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支持“四川省雅安茶厂有限公司”、“四川蒙顶山茶业有限公司”、“四川雅安西康藏茶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坚持以“一三互动、农旅结合”为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框架,以3条生态特色产业走廊建设为载体,按照全域景区的理念,提升培育走廊沿线产业家庭农场、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制订《雅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

2016年,雅安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531家,同比新增671家,其中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9家,合作社成员人均比非成员纯收入高25%以上。同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制订《雅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

二、下一步发展对策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范围,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力度,加强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建立分级评定和准入退出机制。尤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培训,通过成立专家团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经营管理、互联网知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产品质量与安全的培训。

(二)扶持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健全联席会议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完善示范社名录,赋予农民合作社申报和实施财政项目主体待遇,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扶持政策,制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办法和管护制度,选择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优化发展环境,拓展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或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重组发展联合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构建利益联结。深入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的前提下,构建“农户+基地+农民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综合体,强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联结农户和市场的纽带作用,以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利益联结机制好的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给予扶持,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您提出的建议,不断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进行培训,助推雅安现代农业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函复如有不妥之处,请电告或函告。

联系人:市委农工委经济发展科 蒋丹

联系电话:22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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