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张国煜于2017年6月16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徐怀瑾位于市康藏路附310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张国煜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2758号 雅市国用(2002)字第1533-09号 |
徐怀瑾 |
张国煜 |
房屋 |
市康藏路附3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