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将实施丰水期用电激励政策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5-22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鼓励停产减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更多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我市将实施丰水期用电激励政策,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从2017年6月至11月,采取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下浮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用电量较大(变压器装接容量不小于6300千伏安)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其月均用电量的80%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的用电增量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3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