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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关于雅安市青衣江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第一阶段)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5-22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局接受雅安市供排水公司的申请,对雅安市青衣江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已于2017年4月26日结束,现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批复情况。2014年3月21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雅安市青衣江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批复》(雅发改投资〔2014〕61号)批准项目立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源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氨氮、COD、PH、氰化物),水源一级保护区安装铁丝隔离围栏,估算总投资约159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主为雅安市供排水公司,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达到比选规模的,按《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的规定实行比选。

(二)参建单位。项目业主直接指定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设计业务、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监理业务;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业务。招标控制价为1,498,749.00元,中标金额为1,393,800.00元(固定价E方式)。

(三)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14年7月14日签订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合同形式,合同金额1,393,800.00元,合同工期180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竣工日期2014年12月20日,实际工期153日历天。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该工程合同价为1,393,800.00元,施工单位编制结算金额为1,498,749.00元,经项目业主审查后的结算金额为1,393,800.00元,报经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审定结算金额为904,138.56元,评审审减489,661.44元,审减率35.13%,主要原因是铁丝网隔离围栏项目未实施予以扣除。

(二)审计结果。雅安市青衣江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第一阶段)送审结算造价为904,138.56元,经审计,审定结算造价为901,593.05元,审减金额2,545.51元,审减率0.28%。审减的主要原因具体如下:设备价差调整,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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