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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提升仲裁办案效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大局稳定,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提升仲裁办案效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提供规范化服务。一方面推进仲裁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18项办案工作流程制度,从接案到结案形成了一套有章可循、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规范,做到了受理和立案、庭审和文书、送达、办案时限“四规范”。另一方面加强调裁、裁审工作衔接,建立仲裁机构与法院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集体会商机制,对重大案件实施联合办案、案情会商,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确保办案质量,做到案件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审理程序规范、裁决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提供标准化服务。在硬件建设方面,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契机,打造了近500平方米办案场所,设置了接待大厅1个、仲裁庭2个、调解室1个、档案室1个,添置了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并张贴了相关制度和注意事项,做到了仲裁办案场所相对独立、设施功能比较齐全。在仲裁活动中,工作人员坚持“一佩、一亮、一保”原则,即佩戴仲裁员徽章、亮仲裁员证(吊牌)和保持端正坐姿,做到了着装整洁、形象端庄、姿态得体,深受服务对象好评。

三是加强效能建设,提供快捷式服务。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仲裁人员就当前网络热点、工作难点、政策模糊的触点和典型案例进行讨论,提升仲裁院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持证上岗率达100%。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推行“四阶段调解”法,即立案前的“提示式”调解、开庭前的“引导式”调解、开庭时的“冷却式”调解和休庭合议至下达裁决前的“加压式”调解,尽可能实现调解,避免因裁决而走上上诉程序,加长诉讼期限。开通“绿色通道”,设立法律援助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站、流动仲裁庭、巡回法庭和残疾人通道等便民措施,免费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主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渠道,有效地让群众少跑路、易行走,切实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亲情式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行风政风专项行动和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主题活动,切实转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首先,推行“四个转变”,即从仲裁办案向服务解难转变、从事后仲裁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仲裁裁决向仲裁调解转变、从集中处理向动态化解转变,改变过去思维模式和办案方式,形成了务实、为民、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让当事人双方切实感受到人情味。其次,推行“五心工作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谋划工作尽心、服务群众倾心、办理案件公心、方便群众省心、廉洁办案安心,接待办事人员时坚持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张凳子、一杯热茶、一次告知、一句慢走,在仲裁活动中坚持依法办案、秉公办案和廉洁办案,切实做到了用心工作、用情服务,赢得双方当事人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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