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行政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
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总额215.1万元。
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71.6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07.6万元下降14.98%,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71.6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07.6万元下降14.98%。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下降8.10%。
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93.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3万元,公用支出77.89万元。
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444.20万元。其中:社会管理创新经费30.80万元,大调解工作经费15.40万元,涉法涉诉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0万元,群防群治、平安创建、见义勇为工作经费10万元,法学会工作经费5万元,政法干警培训项目经费100万元,上年结转243万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相通,无增减。
今年我单位未安排相关的出国(境)任务,预算相关经费的目的是预防上级临时安排出国(境)任务时便于使用和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相通,无增减。我单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公务接待费的开支管理,确保经费使用更加合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单位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9.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车辆进一步减少,预算经费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需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法、综治、大调解等工作的开展。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市委政法委2017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