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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固定资产总额167.22万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21.7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3.98万元增长2.49%,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21.79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13.98万元增长2.49%。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下降3.48%。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55.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6.30万元,公用支出18.88万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4.65万元。其中:维稳工作经费8万元,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6.65万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上年结转总额为151.96万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

2017年统筹安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经费35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民族工作机动金150万元,少数民族补助费50万元,统筹安排项目待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或有关政策明确后再下达。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万元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5万元)。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4%。计划用于保障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处理化解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各民族之间、各宗教团体之间的合作、学习、交流等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越野车1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路桥费、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民族宗教工作正常开展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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