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雅安市文明办的主要职能职责:
雅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雅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常设机构。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指导性意见和分阶段实施方案。
(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全市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培育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典型。
(三)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和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积极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事务。
(五)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分析研究总结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六)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文明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概况
雅安市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总编制52名(含市文明办),其中行政编制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其他事业编制24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含市文明办8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含市文明办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其他事业人员20人(含市文明办3人)。
市文明办固定资产总额49.93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市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0.8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8.85万元下降5.83%,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90.8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8.85万元下降5.83%。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下降7.8%。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文明办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84.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3.7万元,公用支出10.98万元。
市文明办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21万元。其中:文明委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16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明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2016年、2017年我办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下降23%。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各级检查指导调研活动,将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90%。主要用于保障文明办、创建办开展创建工作的需要。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重点保障执行公务活动和应急抢险等工作的需要。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明办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报表没有数据,但依规应公开空白表格。
六、名词解释
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