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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3-30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全市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铁路、机场、航电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综合交通项目立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委机构数5个,分别为委机关1个、直属单位2个(雅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雅安市成本调查与价格监测分局)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雅安市信息中心、雅安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发改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发改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1856.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发改委2017年收入预算1856.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2.06万元,占53.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4.67万元,占46.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发改委2017年支出预算185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67万元,占44.41%;项目支出1032.06万元,占55.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56.7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4.6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4.67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下降37.9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77万元,占72.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4万元,占13.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8万元,占5.46%;住房保障支出58.98万元,占6.9%;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37.44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日元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当代县域经济》杂志服务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64.3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信息中心、认证中心等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8.9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8.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1.6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铁路建设方面的办公费、劳务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8.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824.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支出1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5.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9.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0.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15万元),2017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我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次数及人数。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4%。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日常公务活动和执法检查、项目监督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以及到上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发改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4.6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30.15万元,降低21.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发改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发改委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我委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发改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4.6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反映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铁路路网建设、铁路还贷专项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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