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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三举措” 确保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扎实紧张有序开展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3-27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经过2016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后,雅安市现有保留煤矿40处,按计划,需参加此次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的煤矿有35处,“体检”任务重、要求高。截至目前,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的煤矿有11处,无恢复正常技改的煤矿,启动整改的煤矿14处;我市已经开展自检的煤矿10处,完成自检报告的3处,开展体检的煤矿1处。

一、保障到位,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体制保障。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部署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安监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组成由市安监局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体检”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能,制定了《雅安市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方案》,并配备了专家组。二是制度保障。学习制度,统一学习了国家“体检”标准和规范,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下狠功夫、下大决心,全力以赴抓好本区域煤矿“体检”。培训制度,对市、县(区)监管人员、专家和煤矿企业业主、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自检为契机夯实煤矿基础管理,提升煤矿本质安全。三是经费保障。在市财政每年保障60万元专家经费的基础上,再向市政府申请“体检”专项资金,确保了工作正常运行。

二、压实责任,确保“体检”工作扎实推进。煤矿企业是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的责任主体,我市规定有条件的煤矿企业可自行组织自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委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或市、县(区)煤炭行业专家进行自检,并对自检结果负责;为保证自检质量,坚决杜绝煤矿企业当“甩手掌柜”一包了之的做法,我市明确:凡委托中介机构自检的企业必须安排本矿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一对一的全程参与自检,并承担自检报告的初步编制和基础资料的完善工作,以自检为契机提升本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的自检工作,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按时按要求开展自检,并派专人盯守,全程参与监管企业自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煤矿企业“体检”工作,制定“体检”月计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并对体检结果负责。

三、强化督导,确保“体检”工作质量效果。采取高压态势,全力督查督导,将责任传递到基层,成立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体检和自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有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不负责、督促指导不力、行动滞后等行为立即通报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认识水平,树立敢于暴露大隐患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按“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并按程序上报,体检和执法部门对企业发现并落实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可从轻或免于处罚,对发现企业自检不认真、走过场、自检报告严重失实的,将责成企业委托第三方重新自检,对查出的隐患从严处罚,确保“体检”质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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