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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四川省2017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24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17〕3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雅安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健全保障机制,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市局成立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郑建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 姚雅林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成 员: 赵 燕  市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谯少明  市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各县(区)情况,及时上报紧急情况。

按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躬身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和“五个民政”发展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提前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和协调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以保障祭祀群众安全有序,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持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今年清明节期间,各县(区)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生态节地葬”公益活动,向社会免费提供不少于40个鲜花葬、树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穴位,其中:雨城龙岗山公墓15个,名山县卧佛山公墓5个,荥经县小坪山公墓5个、汉源县佛静山公墓5个、石棉县银台山公墓5个,天全县卧龙山公墓5个。公墓内必须划定惠民殡葬区域、节地生态葬区域,区域内有标识、标牌,公墓管理部门要做好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的宣传引导;要在清明节期间组织举办节地生态穴位公益捐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公墓免费节地生态安葬的穴位的地点、个数、联系电话、申请方式和监督电话。并将活动方案和公开内容于3月2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备案。

三、设立清明节观察点

继续执行清明节观察点制度,省厅将雨城区龙岗山公墓和芦山县列为省上观察点,市局将天全县卧龙山公墓列为市上观察点。其他县(区)按照凡有公墓的县(区)均设立观察点,要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及时将有关祭扫数据上报市局社会事务科。

四、严格值班报告制度

各县(区)要建立清明节期间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务必保持24小时在线联络通畅。对发生重大问题和事故,要按照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置上报。各县(区)殡葬服务单位要合理调配人员,定岗定责,确保节日期间殡葬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3月17前,各县(区)上报2017年清明节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

(二)各县(区)公墓(包括省、市观察点公墓)在4月2日—4日每天中午11:30时,准时将《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通过雅安社会事务科工作QQ群,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2017年4月5日前将清明节祭扫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通过党政网或社会事务工作群上报市局。

市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燕  谯少明

联系电话:2368272 13981618497 13981631983

附件:1.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2.2017年全市“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活动统计表

3.2017年县(区)民政局清明节值班人员名单

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    县(区)民政局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观察点名称

当日祭扫总数

车辆

总数

工作人员总数

有无突发事件

其他

各观察点总计

填表说明:各观察点在清明节期间按时填报日报表于4月2日-4日上午11:30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有突发事件发生的,请另附文字报告。

附件2

2017年雅安市公墓“节地生态葬”公益捐赠穴位承诺指标数

县(区)名称

免费节地生态穴位(个)

完成接受捐赠个数、葬法

小计

格位

树葬

花葬

草坪葬

其他

雨城区

15

名山区

5

荥经县

5

汉源县

5

石棉县

5

天全县

5

合计

40

附件3

2017年   县(区)民政局清明节值班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县(区)民政局    填报时间:2017年3月 日

时间

姓名

单位职务

值班室电话

值班员手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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