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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7-03-03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7〕3号)的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由部门专人实施,坚持“一事一审”原则,先交部门分管领导审查,最终由局主要领导终审并签发,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从源头上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在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局其他业务科室按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采集、补充、完善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和相关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6〕7号)和《雅安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函〔2016〕83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所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在市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便于群众及时查看相关内容,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条,其中工作动态185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3条,其他信息1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我局信息公开任务繁重,人手少,信息点不足,信息时效性较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在2017年度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指定专人对雅安市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外,各个科室相互配合,宜公开的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二是及时收集少数民族相关信息,及时整理汇总上报。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技术设备投入,并在培训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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