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管理局副局长佐琳率保护区管理局宣教科工作人员深入到辖区周边社区,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保护区同志走入社区群众家中,以拉家常的方式,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区群众宣传新《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倡“六不原则”,即不伤害、不捕杀、不笼养、不食用野生动物,不毁林开荒、不砍柴烧炭,对增强社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和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天,管理局还向兄弟单位宝兴县林业局、夹林局以及社区群众发放了保护区订制的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宣传画历、手提袋和围裙,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相比旧版限制和规范了野生动物的利用,增加了打击非法贸易、网络交易和广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