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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雅安市年鉴(2017)》组稿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22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467号)、《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委办发〔2015〕5号)精神,为确保《雅安市年鉴(2017)》编纂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组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编纂出版《雅安市年鉴(2017)》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他各项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编纂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组稿任务。

二、年鉴内容

《雅安市年鉴(2017)》是系统记述2016年度雅安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收录资料上限为2016年1月1日,下限为2016年12月31日,一般不上溯下延。

三、撰稿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地方志办制定的组稿方案(由市地方志办制发)认真做好该项工作。要确定有撰稿经验、写作能力强的人员撰稿,要对文字、数据、图片、表格、注释、附件等进行严格核实校对,并由单位负责人审定。稿件报送前,应送市地方志办审读并按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市地方志办同意后方可定稿。定稿稿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市地方志办。

四、时限要求

此次稿件报送日期实行分类报送。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市地方志办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年鉴的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联系人:耿俊杰;联系电话:2824520,18090112028)。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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