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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来源:市外侨港澳台办 发布时间:2016-12-15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收费依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外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107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1272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领事认证费

1.商业文件每份100元;

2.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

3.领事认证加急费

在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每份(证)加收50元。

(二)认证、签证代办费

1.代办外国领事认证费每证60元;

2.代办因公出国签证费

1)赴北京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35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2)赴重庆、云南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20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3)在成都办理签证,每人每国100元;

4)公派劳务输出签证,10人以下每人次300元,11人以上每人次260元。

3、代办加急费

代办认证加急,每人次加收30元加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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