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一套机制,全力推动有序重建。设立监督检查组,成立以职能部门为主的综合监督组、项目监督组、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组、资金监督组、审计监督组、效能监督组、信访案件组。将全县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细分,严格划分监督检查职能,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建立起监督目标责任制度,监督职责责任制度,网格管理责任制度,重建监督台账制度,问题定期会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起预防机制,防控廉政风险,引领重建安全推进。“4.20”灾后重建以来,开展专业和综合监督检查280余次,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350余个,提出建议意见5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