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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1-22 14: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5〕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改革服务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47号)精神,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更好地服务我市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新型地方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彰显标准化基础功能,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让标准成为提升质量的“助推器”,为我市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和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积极推动标准化法制体系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四川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团体标准管理等相关要求,全面推动符合我市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制度体系的贯彻执行。(市质监局牵头,持续推进)

(二)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重点产品和出口产品,以国内外先进标准和标杆企业为参照,分期分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通过标准和产品质量实测比对,分析查找产品质量短板和与先进标准的差距,激励和推动企业标准创新,着力培育标准引领产业产品创新发展新优势,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努力打造一批雅安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推动雅安经济发展质量迈向中高端。〔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局、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三)加大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力度。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5年的推荐性地方标准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复审。对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对不同层级、同一层级不同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的,进行整合修订;对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且已滞后产业和技术发展的,加快修订步伐,促进标准提质升级。〔市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旅游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强区域性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在项目管理上,以市场配置失灵、不愿、不宜、不能提供的标准为重点,开展标准立项调研,强化标准立项评估,突出标准的公益属性。在程序管理上,简化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加强对标准起草、意见征求、技术审查等环节的监督和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市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市旅游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推进区域性地方标准评估评价。在农业领域率先开展区域性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评价试点,探索建立区域性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推动区域性地方标准的有效实施,提升区域性地方标准的质量水平(市质监局、市农业局牵头,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在农业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业和服务业,力争用3—5年时间在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全面推开。(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文体广新局配合,2020年全面推开)

(六)贯彻落实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改革措施。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鼓励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落实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根据《四川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暂行)》全面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七)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贯彻执行引导和规范团体标准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四川省《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市质监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科协配合,持续推进)

(八)围绕“四大提升工程”推进标准化建设。在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方面,贯彻执行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在产业发展提升工程方面,围绕“四大骨干产业”“六大特色产业”指导制定相关产业标准,在“1+8”产业园区中申报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以“三大优势服务业”“五大新兴服务业”“四大基础性服务业”为重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在基础条件提升工程方面,贯彻执行相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在城乡建设提升工程方面,抓好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标准执行,推进特色小镇、美丽新村管理标准化建设,按国家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整治。〔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持续推进〕

(九)努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争取在制修订国际标准方面实现“零突破”。努力提升雅安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商务粮食局配合,持续推进)

(十)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服务雅安产品。围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积极加强与省标准化研究院的合作,分类建立和完善涵盖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以及重点产品的标准数据库和主要出口产品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构建覆盖全市、运行高效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免费向社会公开区域性地方标准文本。(市质监局牵头,2017年底完成)。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外贸出口情况,加强“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标准研究;依托标准化科研技术机构,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跟踪、通报和分析、评议工作机制,增强我市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服务我市产品、技术、装备“走出去”。 〔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粮食局、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按照《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管理科学的工作机制。鼓励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二)加快标准化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在雅高校和有一定标准化科研技术水平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建设省级技术标准研发基地、创制中心,争取出台一批标准化重大创新成果,积极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标准的专利。〔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卫生计生委、飞地园区(经开区)配合,2020年底完成〕

(十三)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制定公益类推荐性标准、区域性地方标准以及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持续推进〕。积极参与四川省标准化创新奖的申报,对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标准化创新成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持续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合力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本县(区)、本部门工作方案(计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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