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6〕140号)转发你们,请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现结合雅安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紧开展数据录入
各县(区)要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结合去年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启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系统网络运行,按照文件要求完善救助数据系统录入,确保所有信息数据的完整、全面,所有业务流程规范,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业务统计数据和上报年鉴数据“三统一”。
二、切实加强自查整改
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流浪乞讨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立即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进行清理,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逐一解决,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并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整改情况于9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局社会事务科。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