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残联:
现将《省民政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面督查落实残疾人两项制度的通知》(川民发﹝2016﹞6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落实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工作
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并于5月30日前上报书面自查情况。
二、开展督查工作
市民政局与市残联将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政策制度制定情况、审批审核程序、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和兑付情况、制度衔接、工作机制、监管措施等。
三、建立通报制度
从5月份起,各县(区)民政局应在20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月工作进度表上报市民政局及市残联,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的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