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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及检察服务大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08-03 08: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项目及标段名称

雅安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及检察服务大厅工程施工

 

项目业主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5-2821056

 

招标人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35-2821056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7770599

 

开标地点

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16/8/1 9:30:00

 

公示期

2016-8-3 2016-8-5

投标最高限价()

2912063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四川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51382

2106220.3

 

 

第二名

雅安市前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78748

2133586.3

 

 

第三名

四川兴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82569

2237407.3

 

 

第一名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霍海瑞

建造师证

251121502419

建筑

二级

技术负责人

邓涌川

职称证

-78564

建筑

中级

第二名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雅安市前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高辉

建造师证

251121369143

土木工程

二级

技术负责人

王加武

职称证

雅中20000244

建筑施工

中级

第三名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兴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曾杰

二级建造师

251111242468

建筑

二级

技术负责人

陈星华

职称证

7767

建筑工程

中级

第一名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名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名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雅安市前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名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雅安市前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名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兴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名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兴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标得分
备 注

荣县旭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620856

2275694.3

 

 

其他需说明事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李琼

单位:雨城区林业设计队

姓名:赵方明

单位:雅安朝阳

姓名:刘阳

单位:雅安市水电勘设设计研究院

姓名:吴宇

单位:雅安黎明监理公司

姓名:闫云凤

单位:雅安电力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835-2223484

 

行业主管部门

雅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35-2225362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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