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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四个主体”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工作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07-22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汉源县作为营养餐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通过政府主体保障投入、部门主体抓实监管、学校主体把控源头、学生主体感恩践行,多层次推进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走在全市前列。

政府主体保障投入。一是加强顶层主导。制定并实施《汉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汉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二是夯实基础条件。重点推进学校食堂建设,近三年累计投入资金259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食堂项目60个,架设专用电路16处,购置设备设施76套,为学生营养餐实施创造必备条件。三是建立管理和投入机制。成立县营养办,配备正式编制4人,并按100:1(每100名学生配1名食堂从业人员)的标准聘用食堂从业人员276人,县财政每年投入食材购置、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各项运行资金达1621万元。

部门主体抓实监管。一是部门联动监管。建立营养改善工作推进联席机制,协调安全监管、资金保障等重要事宜,明确教育、食药监、财政、人事等部门职责,建立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二是落实制度监管。教育部门规范食堂用工行为和食品采购方式,统一制定食堂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检验登记等全过程管控制度,实行营养餐信息日、周、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每个假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全员培训,每月对食堂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发点球”、“回头看”等形式强化问题整改。

学校主体把控源头。一是着力长效把控。食堂统一实行“自主经营、封闭管理”,落实“校长”负责制,制定食堂安全各项应急预案,建立由学校、乡镇、部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食堂安全管理员、营养指导员、质量评判员、资金监管员、食品检验员“五员”管理工作机制。二是操作环节把控。实行“台账管理、双人监督和责任到人”,严把“定点采购,索证索票、畜禽食品检疫流入、验货关、规范储放、加工、留样、每日检查”8大工序,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健康。

学生主体感恩奋进。近年来,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实施食堂供餐学校达76所,食堂供餐率达到95%,2.7万余名学生成受益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学校注重感恩教育,将营养餐感恩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通过开展“共享国家营养餐,争做社会栋梁材”等各种主题班会活动,培养受益学生的感恩意识、奋进意识。通过“享受营养餐,感恩共产党”主题活动、《学生营养餐告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运用标语、宣传画和食堂文化积极营造感恩氛围,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国家营养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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