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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林业局对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12-14 14: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明淑等10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林区道路建设力度的建议》(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按照部门职能,经研究,我局对《建议》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全市林区道路建设成效

二、2012年,为解决全市林竹采伐、集材和运输以及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区域的可进入性问题,初步建成由农村公路和林区道路组成的路网体系,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民生工程。从20127月实施以来,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有序快速推进。在市、县(区)政府和林业、财政、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和组织发动下,全市林农建设通组公路(林区道路)积极性空前高涨,建设氛围浓郁。2012-2014年全市已建设成通组公路(林区道路)11272489.01公里,辐射林竹面积201.4万亩。2015年建设任务1000公里已由市委、市政府下达到各县(区)。按照10万元/公里的市、县财政补助标准,市、县财政按46比例分摊,全市已共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14705.7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726.44万元、县(区)财政补助8979.26万元。大大改善了全市林区交通和运输条件。

二、天全县林区道路建设情况
  2012-2014年市上审批下达天全县通组公路(林区道路)222426.68公里,2012-2014年天全县已建设成通组公路(林区道路)222429.04公里(2014年度只进行县级验收),占市审批计划的17.2%,市、县财政资金补助到位2458.74万元(20122013年度),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过亿元,有条件的村组对林区公路进行了路面硬化。2015年建设任务80公里已由市委、市政府以民生工程任务下达到天全县政府,正在全力组织实施。天全县通过加快实施林区道路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林区交通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为林农增收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份道路建设长度与计划有差异;个别县(区)在道路建设中注重通村(组)道路和断头路建设,未充分考虑资源富集优先等原则。

(二)部份林区道路建设工期较长。一是因修建难度和经费问题造成部份道路建设工期较长;二是部份道路因灾后重建材料运输困难,加之雨水偏多,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三是个别乡镇未遵循先易后难、滚动发展的原则,摊子铺得偏大;四是部份道路建设前期协调工作难度大,影响开工建设进度。

(三)部份道路工程建设标准低、质量差。一是部份林区道路仅为初通,存在技术标准低、安全性差、泥结碎石路易受损坏等诸多隐患。二是现场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人员缺乏,质量监管力度和技术指导跟不上。三是在建工程个别路段连续较大坡度,重载农用车行驶危险,必要的排水沟、挡水墙、涵洞等设施建设不完善,汛期极易造成断道。

(四)林区道路后期管护难度大,管护经费缺乏。林区道路多为泥结石路面,经重车碾压和雨水冲刷后易遭受损坏,后续抢通、养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地虽已逐步明确和建立道路养护责任,但道路养护对部分贫穷的村组仍难以承担,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实施好民生工程林区道路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林区道路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继续按照3—5年全市新建林区道路4000公里的总体建设目标,实施民生工程林区道路建设。2015年市委、市政府已下达建任务1000公里。从20141月起,我市除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外的六个县纳入扩权试点改革范围,市、县财政实施了扩权试点县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我市对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财政补助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要求六个扩权试点县自20141月起,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雅办发〔201221号)精神,自行确定财政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雨城区、名山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仍按照原标准执行。从2014年起,仍由市上统一下达全市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任务,扩权试点县的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的报批和验收由扩权县负责制定相关报批和验收办法,不再由市上审批和验收;雨城区、名山区由林业、财政、交通三个部门联合上报,由市上按原审批和验收办法执行。我们将积极配合各县(区)做好通组公路(林区道路)相关工作,确保全市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项目建设
  积极采取民办公助方式推进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按照农民自愿、农民主体、竞争立项、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农民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筹集资金修建和养护林区道路。在建设中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急用先建,注重实效;资源富集,群众自愿,积极性高优先的原则。
  (三)统筹整合资金支持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
  加强统筹整合,将林区道路建设与灾后重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加大对林区道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四)积极争取将林区道路纳入交通主体规划建设
  按照交通部门编制十三.规划要求,我市林业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林区公路建设规划纳入交通部门主体规划建设中去,力争全市拟建1000公里林区公路纳入 十三.交通规划中。
  (五)加强林区道路养护、管理和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
  由于林区道路受资金限制,建设标准低、抗灾能力差,且路面多为泥结碎石路面,受冰雪冻融和雨水冲刷影响大,对林区道路进行季节性养护和常年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各县(区)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后期管理和养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现场施工监管。
  总之,为确保全市林区道路建设健康发展,促进林区农民增收致富,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政府关于加快通组公路(林区道路)建设的意见》和《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林区道路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加大对通组公路(林区道路)的规范管理和投入,切实改善林区交通运输条件,确保林区道路成为老百姓致富之路。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林区道路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李涛 陈继红
  联系电话:0835-2222423
  邮政编码:625000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


                               
                                            雅安市林业局
                                        2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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