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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5-10-26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委出台的重要文件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要提前准备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文件一经市政府审定,起草科室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政策解读,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我委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各科室政策解读材料要在相关平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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