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油站暂时歇业
申请企业(人)应向所在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将申报材料转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地市经信委同意盖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到市经信委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或注销的具体原因;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的书面决议;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
(二)加油站经营资格注销
申请企业(人)应向所在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县(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将申报材料转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审查后,将申报材料转报省经信委。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或注销的具体原因;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的书面决议;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
(三)加油站经营资格撤销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的加油站,市经信委查证属实后,报请省经信委核查后依法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1、市经信委的撤销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撤销的原因及处理意见等;
2、支持撤销经营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