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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抽奖不免费,消协协助兑现平板电脑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5-08-12 17: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5年8月10日下午5时许,名山区工商局消委会办公室走进一位情绪激动的消费者,边走边嚷他们是骗人的,我要投诉。工作人员一面安抚他的情绪,一面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原来这位消费者的女儿参加了城区xx通讯举办的一次免费抽奖活动,很荣幸的抽到了一等奖------一台平板电脑,但举办方没有按宣传上的承诺免费兑现奖品,而是要求中奖者必须要在店内办理一张通讯卡,每月保底消费40元,时间为2年。消费者感觉受骗了,气冲冲跑到消委会来维权。

消委会工作人员非常重视此投诉,马上联系xx通讯的负责人到消委会办公室来处理此事。原来xx通讯为开展促销活动,在自己店堂外面张贴“免费抽奖”公告,称凡当月在该店消费的消费者,可在每月8月10日下午凭在该店的购机发票进行免费抽奖一次,一等奖的奖品是一台平板电脑,二等奖的奖品是一台电热水壶…….。但是在抽奖活动开始时却告知大家,中了一等奖的消费者要在该店办理一张通讯卡,并每月消费达40元,才能领取一等奖的奖品,否则自动放弃奖品。消费者认为商家张贴的免费公告未注明中奖后的附加条件,且公告注明的是免费抽奖,因此再增加附加条件就是欺骗,要求兑现奖品平板电脑。针对商家的这种抽奖活动,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他们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按照商家张贴的“免费抽奖”广告,就应该为抽中一等奖的消费者无条件提供一台平板电脑,不能有任何的附加条件。同时,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商家赠送一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希望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在以后开展类似活动时,要注明奖品的品名、型号等,并保证奖品的质量,给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最后经协调,双方在消委会办公室达成一致意见,由xx通讯为消费者提供一等奖的奖品---平板电脑一台。

许多商家为了促销和宣传,经常会开展多样的促销抽奖活动。在此,名山区消委会提醒商家,在开展类似促销活动时,请认真学习消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事情时,要冷静处理,可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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