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贯彻执行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新规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06-09 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体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性,改善养老服务供求关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新规。一是着重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除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免费或政府定价外,其他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将由市场形成,同时鼓励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收费管理模式。二是要求价格、民政部门科学合理制定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切实落实相关收费和价格减免政策,加快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