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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主要职责简介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5-01-28 16: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雅发〔20153号),市商务粮食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二)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加快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支持政策,组织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粮食企业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情况,保障军队(含武警)、灾区、缺粮贫困地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七)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市粮油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油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审批、上报审批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各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实施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八)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预算拨付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工作。编报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报表,组织编制年度决算。

(九)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境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发展。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以我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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