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4〕16号)文件要求,我委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后重建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严格规范项目基本建设和管理,加强灾后重建农村建设项目、产业重建项目、建材价格等监督检查,同时全面关注灾后重建有关政策、项目建设,并实时形成简报公开检查情况和对国家政策的解读,确保“廉洁重建、阳光重建”。
2014年,我委牵头的灾后重新信息公开任务为重建政策公开50条,重建项目公开50条。截至11月17日,根据“雅安之窗”政府信息公开关于重建信息数据显示,重建政策公开57条,重建项目公开114条,均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二、加强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情况
我委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信息等第一时间予以公布。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和热点问题。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我委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
截至11月17日,加强机关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和管理,上载各类信息516条。电子政务外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5条,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230%;电子政务内网主动公开信息446条,其中被采用信息得分128.8分,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61%。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发布政务微博114条。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是投资项目审批,按照中央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我委取消了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除需市协调资金及平衡外部条件的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对需要我委审批的项目,及时在电子政务外网和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审批办事指南,并在法定办理期限内提速20%,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四、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委于10月27日在电子政务外网和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车购置和维护经费进行了细化说明。
五、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牵头的灾后重建招投标信息公开任务80条,截至11月17日,根据“雅安之窗”政府信息公开关于招标投标数据显示,完成117条。要求灾后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招标投标信息由各相关科室在发文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开信息及时上传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平台;将灾后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招投标比选(备案)情况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国家、省、市、县发改系统建立投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自2014年6月开始,每月15号将审批、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信息通过省发改委腾讯通及时上报,包括灾后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牵头的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任务80条,截至11月17日,根据“雅安之窗”政府信息公开关于价格收费数据显示,已完成206条。对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驾校收费、灾后重建建材价格等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相应栏目及时予以公开。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委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在电子政务网和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了办事指南,并开通了网上受理渠道。2014年,我委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属于我委公开的范围内的,均及时予以公开,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内的,告知了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我委积极应对市政府“网络问政”问题的办理和答复,按照职权范围及时解答公众对政务问题的疑惑和不解,保障政务信息畅通。截至11月17日,办理办结网络问政问题5件。
八、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年初,我委印发了《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度信息任务的通知》(雅信息函〔2014〕1号),《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发改办函〔2014〕18号),对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外宣工作进行细化,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了奖惩制度,圆满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九、今后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继续加强和规范本委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细化门户网站栏目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重要产商品价格栏目并完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公开招投标项目比选、中标公示以及招商引资情况。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