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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桶寨管理局机关纪律和效能建设制度

来源:蜂桶寨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1-15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前信息已于2017-04-01失效

(一)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局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各科室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凡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办理时限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时限,作出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也要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三)要在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ab岗工作制度。即当a角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承担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ab岗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空岗、缺位。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发生违反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单位领导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不重视,制度不落实,单位发生作风和效能问题,给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惩戒、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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