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生快富办理流程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4-09-1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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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3.夫妻双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的生育数量生育子女,现存一个或两个子女,按照生育政策规定,还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
4.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并采取绝育或长效节育措施。
二、应提交的材料:
1.夫妻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审批或办理机关:
县级人口计生局。
四、审批或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夫妻,共同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签注意见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申报材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村、社张榜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审核。
3.县级人口计生局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复核,确认享受“少生快富”奖励的初步名单,并将审核合格名单返回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审核合格对象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机构检查规定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并出具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证明。
4.乡镇人民政府与已提交落实规定长效节育措施证明、县级审核合格的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将所签《协议书》和签订协议名单一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5.县级人口计生局对已签订协议书的对象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发放国家统一制发的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政策兑现卡,并将奖励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全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名单报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备注:
该工程实施范围为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或经省人口计生委批准的同意实施的少数民族待遇县。我市只有石棉县通过了省人口计生委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