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九成因购解困房取得西门北路15号3栋1单元4层16号住宅用房土地使用权,但由于未办理土地登记,现该房已继承分割给周绍英、何京伟,现周绍英、何京伟申请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将西门北路15号3栋1单元4层16号住宅用房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直接变更登记给周绍英、何京伟,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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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