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单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2、所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分管负责人或具体负责人提出阅示意见后,交相关科室办理,经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和审签后予以公开。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3)不属于本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若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4)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应告知申请人;
(5)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申请。
4、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
5、所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除市政府与市财政局有规定收费外,一律免费公开。
雅安市粮食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