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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5-08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信访、保密、史志和行政后勤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接待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职责;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市食品安全办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三)政策法规科(科技与宣传科)。负责政务公开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复核、听证、赔偿、行政调解等有关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法制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四)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科。负责食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编制食品安全年鉴、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定期发布有关违法广告公告和相关质量公告。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八)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负责全市药品、化妆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合理用药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器械;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配合省局拟订中药材(含藏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含藏药饮片)炮制规范;掌握分析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贯彻实施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现场审查;负责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流通电子监管、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组织实施药品流通领域其他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药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十)医疗器械监管科。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指导医疗器械抽检及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

(十一)规划财务科。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及直属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人事监察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干部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审查、考试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受理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揭发、检举、控告和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立案调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并进行监督考核。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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