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令第25号发布)。
二、申请条件
取得营业执照副本需从事酒类零售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一)申请人申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的登记表(可从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在市商务局窗口领取);
(二)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市商务局在《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表上加盖雅安市商务局酒类零售备案登记专用章后,由市商务局窗口送达申请人;
(三)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二)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雅安市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835)2227374
雅安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电话:(0835)2824527
网 址:市商务局:http://www.yas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