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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指南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4-03-27 17: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法定依据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商务部令第25号发布)。

二、申请条件

取得营业执照副本需从事酒类零售的单位和个人。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一)申请人申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的登记表(可从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在市商务局窗口领取);
  (二)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市商务局在《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表上加盖雅安市商务局酒类零售备案登记专用章后,由市商务局窗口送达申请人;
  (三)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二)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雅安市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8352227374

雅安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电话:(08352824527

网 址:市商务局:http://www.yas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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