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一) 《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3号发布);
(二)《商务部关于答复涉及直销企业有关问题的函》(商资函[2005]98号)文件。
二、申请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二)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三、申报材料
1、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当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具体方案;
2、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可便于并满足当地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性能、价格和退货的要求,未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的书面认可函;
3、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4、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企业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商务局向商务厅转报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出具确认函;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雅安市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835)2227374
雅安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电话:(0835)2824527
网 址:市商务局:http://www.yas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