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税务总局令第2号,2005年8月29日);
(三)《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调整的通知》(川商建[2012] 97号)。
二、申请条件
(一)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专业人员;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
(一)申请报告;
(二)工商预核名称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制度;
(四)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五)评估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二)市商务局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雅安市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电话:(0835)2227374
雅安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电话:(0835)2824527
网 址:市商务局:http://www.yas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