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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25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已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雅安之窗”www.yaan.gov.cn(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雅安之窗”)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邮编:625000;电话:0835-2227267)。

一、概述

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办理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分管领导,由副市长徐旭同志分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加强和省上的对接,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领导和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自身建设,从县区调训工作人员,增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评估体系和目标考核,特别突出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较上年有较大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审签程序,完善部门四级负责四级审签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368号),对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重点进行了明确。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部门的指导,加强对县区调研指导力度,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表扬先进和督促落后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部门和各县(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

(三)拓宽载体。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用。整合市政府网站“雅安之窗”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后台资源,完成“雅安之窗”改版升级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完善市政府常务会专栏,主动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内容。二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发挥政务窗口作用。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等系统,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四是发挥档案查阅作用。完善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功能,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五是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创新载体,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进行信息公开。

(四)加强交流。

一是做好网络信箱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信箱、部门信箱在内的网络信箱体系,有效解决了百姓的急难问题。2013年“市长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9674封(其中:咨询类信件2298封,占23.4%;建议类信件2426封,占24.7%;求助类信件2412封,占24.6%;投诉类信件2461封,占25.1%。),已办结9655封,办结率为99.8%。二是做好网络社情民意调查。通过市政府网站“雅安之窗”,就项目建设、规划发展、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开展网络意见建议收集,如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征求意见、对2014年民生工程意见等。三是做好电话互动交流。公民可通过政府网站、114等渠道,查询获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方式,咨询、办理相关事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649条。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085条,其中,概况类2665条,占3.75%;计划总结类2214条,占3.11%;法规公文类3294条,占4.63%;工作动态类45217条,占63.6%;人事信息类917条,占1.29% ;财政信息类2075条,占2.92%;行政执法类2294条,占3.24%;其他信息12409条,占17.46%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突出灾后重建信息公开。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们及时开辟抗震救灾专题,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后,专门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关于加强“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13145号),就及时规范公开重建政策、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及动态信息提出要求。201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955条。

2.十大重点公开信息。按照省上重点部署,重点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行政审批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十个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信息17896条。

3.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十大民生工程信息,以及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4.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市大型政务活动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

5.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6.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的渠道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市政府网站“雅安之窗”,公民可以查阅雅安市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信息,通过“雅安之窗”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民可以查阅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2.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公告栏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全面公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实行“七公开”,包括事项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在雅安之窗、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上,提供了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编号、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功能,方便各类审批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方便地查阅自己的办件情况。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多次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将市本级保留的390项各类审批事项清理、压缩到312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确定了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分类管理的事项范围;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及时完成下放程序,确保县(区)能够及时办理到位;对省上下放事项,按下放层级要求,做好承接工作;对暂停和取消事项,及时从审批系统取消,避免继续办理。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坚持“程序规范、办事简便、高效快捷”原则,进行内部审批流程的梳理优化、精简审批环节,减少申报要件,缩短办事时限。2013年全年,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389603件,受理382128件,办结382116, 即办件占办结总数的92.23%,承诺件受理时间0.08个工作日。

3.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我市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建设、城市规划等诸多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话题,全市各级政府共举行了50场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公共查阅点

在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共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91个,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逾100万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8件,其中本年度已办结申请件188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全市收到1件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政府门户网站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按照省上评测体系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网站功能,如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还要加强利用。

2.政府门户网站去年10月才完成改版升级,许多数据录入还不完善,个别细节还要边运行边完善。省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还没有部署到市级部门。

3.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人员流动大,工作有脱节,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条数过少。

4.公开规范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内容和格式不规范,没有严格依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公开。各项公开重点专栏已建立,但时效、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网站建设。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再进行完善升级,按照省上要求,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部署省上信息公开系统;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2.加强认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和相关流程的培训,在公开渠道、内容、时效、数量、质量上下功夫。

3.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季通报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部门目标考核体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基层调研力度,督促指导县(区)、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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