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的通知》(雅编发〔2013〕 30 号)文件精神,在原有职能的基础上,调整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取消在市行政中心工程筹建领导小组和市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 协调处理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增加负责市直各部门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 调配管理、维修改造等工作; 负责做好人才居住小区申购后剩余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三、增加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 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临时性机构办公设施设备的统一调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