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实施指导意见

来源:市经开区 发布时间:2013-10-24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施工总承包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办发〔2013〕57号)精神,确保“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现就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原则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发包人依法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的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发包人及发包方案(标段划分方案)的确定。
    市本级项目由雅投公司作为发包人,县(区)由国资公司或者政府相关平台公司作为发包人。由重建办提出总承包项目发包初步方案(标段划分方案),报重建委审定后实施。
    (二)招标投标事项的核准。
    发包人依据重建委审定的发包方案(标段划分方案),将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工程发包初步方案报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三)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
    发包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分别送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审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
    (四)招标公告发布。
    发包人在省指定媒体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发包人也可在其他媒体上同时发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五)报名方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报名方式。报名可采用多点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报名点可分别设在国资委、政务服务中心、发包人等处,有关投标人在相应的报名点缴纳投标保证金。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最后一次发补遗书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15日。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向相应的报名点以现金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该标段估算投资额的2%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
    2.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标由发包人组织,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3.评标。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避免恶意竞争,招标文件中可规定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该项目(标段)相应(竞争费用)最高限价(100%)的90%或85%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相应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95%的,视为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顺序进行,对上一步评审不通过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对以上评审过程全部通过的投标人,进入最后报价评审程序。对低于成本的,作废标处理。最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向发包人提交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由发包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组成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余为项目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5.评审结果的复核。评标完成后,由发改、行政主管部门、审计、财政、项目业主组成的复核小组对评标结果进行现场复核,发现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评标的,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予以纠正。
    (七)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完成后,发包人应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八)投诉处理。
    在公示期间,施工总承包项目有关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
    (九)发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总承包合同签定。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发包人在1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发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前,中标人应向发包人该标段估算金额缴纳5%履约保证金。
    (十)子合同的签订。
    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2个月内签订子合同。在签订子合同前,由项目业主、中标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同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价格进行核定,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最后对核定的控制价进行确认。子合同价格以财政投资评审的价格为基数,扣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后(对水利、交通项目,不可竞争费用为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竞争费用按中标报价等比例下浮计算确定,子合同综合单价也按中标报价等比例下浮调整。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规费按中标人持有的规费计取标准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承包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评价表测定的标准进行结算。需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确定按照雅府发〔2012〕8号规定的认质认价程序执行,价格不下浮。在签订子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项目业主缴纳子合同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
    三、施工总承包招标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施工总承包中有关各方职责。
    对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严格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报批、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子合同签订、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审计等,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投资等负总责。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发包人要认真研究并制订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在子合同签订后,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具体项目业主承担。
    (二)投标人资质设定。
    对打捆后达到特级资质企业承担标准的,应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规定确定投标人的资质。对打捆后达不到特质资质标准的,可以由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三)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对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可以采用项目管理人员备选库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可以申报公司内一定数量的拟任该标段项目管理人员,供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择。除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时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投标时可以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但在实施该标段的项目时,不能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四)压证施工要求。
     实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分项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压证施工制度。压证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发包人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总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总承包合同,至总承包合同标的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第二阶段,在签订子合同前,中标人按照项目业主要求,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子合同,至子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五)对项目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为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认质认价的范围,项目业主委托的清单编制单位在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时,涉及重要设备和材料的,在工程量清单中应标明“相当于xxx品牌”质量标准或“类似于xxx品牌”质量标准或“不低于xxx品牌”质量标准,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定价格,中标人自行购买,报项目业主认可。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